澳门回归

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历史事件
澳门回归,是指1999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同时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历史事件。[1]
1553年,葡萄牙人通过向广东海道官员贿赂,获得上岸许可,开始“居留”澳门。1572年,在澳葡萄牙人向明朝政府缴纳地租,开始其租居澳门的时期,并不断扩张占据。1887年,《中葡北京条约》签署,葡萄牙开始对澳门实行殖民统治。[2][3]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澳门地区采取了“暂不收回,维持现状”“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政策,不急于把澳门收回,而是充分利用其为与世界交往的窗口。[4]1979年,中葡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打开了解决澳门问题的大门。[5]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确认中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问题上的成功适用,为澳门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最佳时机。[6][7]
1986年6月30至1987年3月23日,中葡双方经过四轮会谈,在澳门问题上达成了一致。两国总理于1987年4月13日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宣告:澳门地区是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7][5][8]自《中葡联合声明》1988年1月15日生效至1999年12月20日,澳门进入过渡期。在此过渡期间,中葡双方为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9]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葡两国政府在澳门文化中心举行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对澳门正式恢复行使主权。[10]
澳门的胜利回归,完成了实现中国完全统一的重要一步,是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性贡献。它也是“一国两制”构想成功实践的例证,为国际社会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新方案。此外,中葡两国通过协商方式,成功解决了澳门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为中葡两国关系的友好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11][12][13]

澳门问题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