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共识

海峡两岸各自表述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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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识指1992年11月大陆的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就解决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所达成的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1]
1987年,海峡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两岸人员往来和各项交流随之兴起,也衍生了各种具体问题,[4]而台湾当局鉴于僵化的“三不政策”,无法与祖国大陆进行正式的接触与谈判。[5]为此,两岸分别成立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并在工作层开展商谈。[4]两会经过1992年10月香港会谈及其后一系列函电往来,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6]其过程和内容均有明确文件和文字记录,白纸黑字、清晰可考。[7]
“九二共识”达成共识的方式是各自口头表述,构成共识的内容就是两会通过函件的往来并经过协商、相互认可的具体文字,核心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8][3]在两岸之间固有矛盾一时难以解决的历史条件下,“九二共识”的达成,体现了两岸双方搁置争议、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确立了两岸商谈的政治基础,为两会开展协商并取得成果提供了必要前提。[3]此后, 两岸进行了两次汪辜会谈,对推动两岸交流,增进互信合作,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会谈过程中强调的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成为此后海峡两岸开展交流的重要基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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