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高层次人才的一种表彰与奖励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针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其获得者被称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3]
该制度始于1990年,初衷是为了应对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知识分子待遇低的问题,以此激发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此后,该制度经历不断改革和完善,逐渐规范化和程序化。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津贴标准从最初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一次性奖励金额也从5000元提高到20000元,选拔范围也从最初的自然科技领域的人才,拓展到包括一线工人在内的高技能人才。随着时代的演进,津贴金额带来的经济补偿功能已经减弱,现在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荣誉认可。截至2021年末,中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累计达到18.7万人。[1][2][3][4]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实施以来,对中国改革开放事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稳定人才队伍、建立现代人才评价体系与奖励机制也起到示范作用。[1][3]

历史沿革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始于1990年,经历了制度建立、政策调整、政策完善三个阶段。[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