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定理

经济学定理
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是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哈里·科斯 (Ronald Harry Coase) 命名,并于1959年10月提出。科斯定理是指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无论法律做出何种产权安排,市场机制都能得出令人满意的资源配置结果。[2]一般认为,科斯定理由科斯第一、第二、第三定理组成。[3][4]
科斯定理的形成过程可以概括为两个阶段,即20世纪30年代的初步形成和20世纪50-60年代的逐步完善。[5]科斯定理的成立以资源稀缺、产权明晰、交易成本为零为前提,主要应用在产权问题和资源配置领域、环境保护领域、解决外部性问题上。[6][7][8][9][10]并且,科斯定理奠定了产权经济学基础,促进了交易费用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发展。[1]
不过,科斯定理依然存在着没有考虑收入分配问题、前提条件过于严格、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难以区分以及存在搭便车等问题。[11][12][13][14][15][16]所以,在此基础上,学者对此形成了科斯悖论。[5][17][18]

形成过程

科斯产权理论的形成大致分为两个阶段。[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