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级运动健将

中国运动员技术等级最高称号
国际级运动健将是中国对运动员的最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在世界大赛或重大国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各项目运动员凡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国际级运动健将等级标准,均可由其所在单位申请,由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并授予。[1][3]
1984年12月31日,原国家体委(今“国家体育总局”)重新修订颁发《体育运动强国纪录审批制度》和《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试行国际级运动健将等级标准,[4][5]并于1985年7月9日授予了首批42名运动员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其中包括蔡振华、江嘉良陈龙灿李永波赵剑华等著名运动员。[2][6]各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等级标准每4年集中修订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修订部分项目等级标准。[1]
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可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运动员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申请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提报单位所属的一级运动员审批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国家体育总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6个月内完成公示、批准和公布。[1]
国际级运动健将证书编号共8位,前4位为审批年份;第5-8位,为运动员在该年度的审批顺序号。[1]

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