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祯

清初诗人、文学家、诗词理论家
王士祯(1634—1711),字子真,一字贻上,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山东新城(今淄博市桓台县)人[1],原名王士[zhēn],康熙四十九年(1710)因避雍正讳,改名士正。乾隆赐名士祯,谥文简,后世“王士[zhěn]”或“王士祯”两存使用。清朝初期的诗人、文学家、诗词理论家。[2]
王士祯出身世家大族[6],自幼受家庭氛围影响,七岁入私塾,聪颖好学。[3]十五岁便著有《落笺堂初稿》一卷,长兄西樵为之作序。顺治七年(1650年),王士祯参加科举考试,先后通过乡试会试,直至顺治十五年(1658年),王士祯25岁考中进士。次年被选授扬州府推官[3][7],五年后提拔入京,先后在翰林院、国子监、詹事府、都察院、户部、兵部为官,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官至刑部尚书[3]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因王五案受牵连被革职。康熙五十年五月(1711年),于故里新城逝世。[8][9][1]
王士祯为官清廉,又以诗蜚声海内,受文坛推崇,尊为一代诗宗。与浙江朱彝尊齐名,时有“南朱北王”之称。他吸取唐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和南宋严羽沧浪诗话》的理论,加以充实和发挥,创立“神韵说”。[4]一生勤于著述,至老不倦,于小说、戏曲、书画等方面都有所成就,在诗歌创作和诗歌理论上的建树最高。[2]主要作品有《渔洋诗集》《渔洋文略》《渔洋山人精华录》《池北偶谈》《香祖笔记》等。[4]当时的文人钱谦益称赞其“宗盟海内五十年,时人尊仰如泰山北斗。”[10][11]

人物生平

世家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