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

中国辽宁省营口市代管的县级市
盖州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下辖县级市,由营口市代管。[4]位于辽东半岛西北部,全市总面积2930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全市总人口73万人。[2]
盖州市属辽南丘陵地带,地势东高西低,东部和东南部为高山和丘陵,西部和北部为平原。[15]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光照充足。[2]东周、战国时代,燕军开拓了盖州地区。隋代设置建安城、安市城等。唐初,沿袭隋制。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占据辽东并沿袭唐代京府州制。元代确立行书省。明初废除省路制,实行军政合一的都司卫所制。民国36年(1948年),东北民主联军解放盖平县。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盖县,设立盖州市(县级)。[16]截至2010年,盖州市下辖8个街道、16个镇、3个乡。[5]盖州市人民政府驻地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市府大街2号。[13]
盖州市形成了石化、冶金机械配套、建材、轻纺服装丝绢、农产品深加工五大主导产业。[2]2022年,盖州市地区生产总值176.0亿元,比2021年增长0.2%,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29.1:26.1:44.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6379元。[8]盖州市中长铁路哈大铁路沈大高速、盖庄高速公路、庄林路、202国道、辽宁滨海路等公路交汇贯通全境,辖区内有营口南、盖州、沙岗子三个沈大高速公路口。[2]
盖州市是中国书法之乡、中华诗词之乡。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22个,其中包括万福赤山旅游景区、虹溪谷旅游度假区、辽宁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景区、仙人岛白沙湾黄金海岸4A级旅游景区4个,3A级旅游景区7个,以及辽剧、皮影、高跷秧歌、风筝、动态花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截至2022年,盖州市共有文物保护单位74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17][8][11]

名称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