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经方

李昭庆儿子
李经方(1855年6月6日-1934年9月28日),字伯行,号端甫,是清朝末年和中华民国初年的官员和企业家。他出生在安徽合肥县磨店(今属肥东县)的一个家庭,本为李鸿章[zhí]子,后被过继为长子。早年在家乡接受教育,成为府学[lǐn]生(秀才中的优等生),并被列为候选郎中。1882年,他在江南乡试中名列第38名,成为地方官员的候选人才。他先后被任命为分省补用知府、分省补用道、江苏补用道、军机处记名。李鸿章奉命办理天津教案后,他随之移居天津,并在那里担任各种职务。他历任出使日本大臣、出使英国大臣、邮传部左侍郎等职。他以代表李鸿章签署了《马关条约》而闻名。1896年,他被英国女王授予维多利亚二等宝星勋章。他还曾担任中国驻伦敦大使和邮政总局局长。中华民国成立后,他放弃政务,转而从事实业。他的岳父是张集馨。1934年9月28日,他在大连去世,享年80岁。[1]

人物生平

同治元年(1862年),李鸿章年已四十,膝下无子,将李经方过继为嗣。
李经方旧照
三年(1864年),李鸿章生嫡子李经述,仍以李经方为嗣子,称之为“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