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适之

唐朝宗室宰相
李适之(694年-747年),一名昌,字适之,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县)人,是唐朝宗室和宰相,盛唐诗人。[3]他是唐太宗李世民的曾孙,恒山[mǐn]王李承乾的孙子。[1][2][4]
李适之在神龙年间入仕,被授为左卫郎将,后历任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陕州刺史、河南尹。后因成功抵御谷洛水患,唐玄宗为李适之勒石记功,进李适之为御史大夫。开元二十七年(739年),李适之兼任幽州大都督府长史,并代理节度使事务。当时北方失序,李适之以本官身份兼任范阳长史、节度采访等使,平定边疆,被加封刑部尚书兼亚相。天宝元年(742年),李适之接任左相,并兼任兵部尚书,封清和县公。天宝五年(746年),李适之被罢去相位,改授太子少保,后被贬为宜春太守。到郡三天后,因惧怕李林甫追杀,服毒自尽,享年五十四岁。[1][2]
李适之性格随和,喜欢结交朋友、接待客人,尤其喜欢喝酒,与李白张旭贺知章等合称为“饮中八仙”。《全唐诗》收录其《罢相作》等诗二首,《全唐文》收录其《龙兴寺故法现大禅师碑铭》等文四篇[1][5]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