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

中国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下辖县
勃利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的下辖县。勃利县位于黑龙江省东部,是七台河市唯一管辖县,东邻宝清县,南与鸡东县、林口县毗连,西与依兰县为邻,北接桦南[10]。截至2023年4月,全县总面积2390平方千米,下辖5个镇、5个乡,常住人口199583人[2][4]
勃利县地势由东南往西北依次为山地、丘陵、平原、河谷,呈阶梯形逐渐低下,整体属于温寒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秋短促,夏冬分明[3]县内降水量由北部平原向山区递增,年降水量一般在500毫米~600毫米[3]。两千多年以前,勃利境内就有人类繁衍生息,盛唐时期渤海国曾设勃利州于此,辽代属女真五国部,清代属三姓副都统管辖[11]。1918年改设治局为勃利县;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83年11月,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管辖[3]
勃利县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一百个产粮大县之一、一百个产煤大县之一、人工林重点县[10]。勃利县实施“中草药、大健康”强县战略[12],截至2022年末,勃利县有中草药种植基地30余个,中草药种植面积达到20余万亩。寒地中草药已成为勃利县乡村振兴的“特色名片”[13]。2022年,勃利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7.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4.2:27.5:38.3[6]
勃利县历史悠久,是古代肃慎国的发祥地,是东北亚丝绸之路的必经地。此外,勃利县在抗联时期是中共吉东省委节点城市,在1934年连珠岗民众为反对日伪缴收地照与枪支举行暴动[14]北大荒文化和红色文化在勃利县传承至今[10]

名称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