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

原住房需拆除重新安置的住户
拆迁户也称被拆迁人或被征收人,是指被纳入国家建设征地范围,或因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而需要改造的地区,其原有住房必须被拆除,并重新安置到其他住房的居民。拆迁户应当具备合法的居住房屋以及相应的房屋使用证明、户口簿、粮食供应证等相关证明文件。[2]

拆迁概念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由于国家基础建设、城市经济发展以及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需要,拥有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机构依法拆除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进行补偿或重新安置的行为。[3]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条例中的被拆迁人即为拆迁户。[3]
拆迁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