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罪名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1],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为。[2]

法律条文

刑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一百一十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