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模式

把商品直接售给顾客的销售模式
直销 (Direct Selling),是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的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没有中间商,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的销售模式[2]。该模式是在20世纪40年代由以色列、犹太人卡萨贝创立[3],后在美国得到全面的发展,并逐步扩展至中国、日本、韩国、欧洲、澳大利亚等国家[4]
直销模式分为多层次直销、单层次直销两个种类。直销具有服务个性化、销售主动性、服务便利性,以及经营战略的隐蔽性等特征,直销还可以节约流通成本,节省广告、宣传等费用,是解决就业问题,特别是家庭创业问题的有效途径[5][6]。例如:雅芳公司(AVON)、安利集团(AMWAY)、戴尔集团DELL)、完美公司(PERFECT)等公司均采用了直销模式[7][8][4][9]
直销是一种良好的营销方式,具有良好的适应性,从解决个体就业,到商品的生产与销售,到科学技术的发展,直销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进步,都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5]。并且许多在中国经营的直销企业都建立了企业基金会或专项公益基金,更有些企业将公益活动与国家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积极推动精准扶贫、环境保护、创新创业、医疗健康等国家策略的实施,回馈社会,对社会公益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10][11]。但直销模式中的多层直销因与传销相似,而备受争议,二者的核心区别就是直销企业有牌照,传销企业没有牌照,传销靠拉人头等牟利,而直销靠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商品来盈利,但即使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也并不能保证其不从事具有传销性质的活动。如:权健无限极天狮、太阳神等多家直销公司也曾陷入传销争议[12][13]。因此在中国合法的直销模式是指持照合规的单层直销,而其他模式,包括多层次直销均被认定为传销[6][1]

定义

直销(Direct selling)是指“在顾客或他人的家庭、工作场所等非店铺零售场所之外,直接向顾客销售商品,通常是由直销人员在现场对产品或服务作详细说明或示范[14],因此直销就是一种商品的流通形式,是不经过中间环节将产品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的营销模式[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