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警察

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人民警察
网络警察,即对互联网信息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警察,其并非一个法定称谓,只是人们根据其工作内容对其的代称。中国有关互联网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虽未规定“网络警察”这一概念,但均规定了其应承担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和执法的职责。[2]网络警察行政执法是公安网络安全保卫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网络与信息安全进行管理的行政行为[3]其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4]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5]等。
网络警察是在互联网新兴产业发展背景下设立的新警种。[6]互联网于1980年代以后发展迅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因此1983年中国公安部成立计算机管理监察司防范计算机病毒[7][8]后于1989年改为“计算机管理监察局”,[9]1998年又改设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用以规范公民网络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安全与稳定,这是中国网络警察作为一个警种最早创立的时间。[10]2008年,公安部网络监察部门在中国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下改为“网络安全保卫局”,同时各级公安机关也相继成立独立网络警察机构,网络警察的组织形态发展较为成熟。[2]2012年网络警察被纳入新的公安机构组织中。[7]截止到2017年,中国几乎所有的省级机关和很多地级、县级公安机关已经设立了网络警察执法机构。[6]发展到2023年,网络警察在“互联网+警务”的数字侦查模式下不断进行业务升级。[11]
网络警察不仅要具备基本的政治素质和警务公安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还需要根据网络技术发展的趋势和潮流,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网络技术及其特点,不断提高自己网络执法的能力。[2]如此网络警察才可以更好的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互联网的秩序,促进互联网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12]

产生背景

网络犯罪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