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法

基督教与犹太教名词
路西法(Lucifer),又称路西弗、路西华等,基督教犹太教名词。[1]Lucifer一词出自拉丁文版《圣经·以赛亚书》第14章12节,意思为“明亮之星”,以此称呼来讥讽巴比伦王。希伯来语为“הילל בן שחר”(helel ben-shachar),意思为发光的星。古希腊语eosephoros,意为黎明使者即金星[2]
路西法一词,最初在《圣经》中的字面意思 是“明亮之星”,在古希腊罗马神话中指的是启明星金星。到了公元400年左右,基督教的教父哲罗姆奥古斯丁等,将有关路西法的传说片段收集起来,组合成了路西法堕落的神话,路西法也逐渐确定为撒旦堕落之前的名字。在之后的文学作品《神曲》与《失乐园》中,路西法已经成为魔王撒旦的代称。[1][3]
路西法作为七宗罪中傲慢的代表,有着从天国堕落等传说,其本身就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这使得路西法这一形象在在西方文学作品以及绘画雕塑等艺术中被广泛借用和创作。但丁的《神曲》和弥尔顿的《失乐园》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作品。著名的心理学名词“路西法效应”也援引了路西法的形象,西方文化中还有以撒旦为名的邪教“撒旦教”,可见其影响之深远。[4][5][6]

名称

Lucifer 为拉丁文,原意为“光之使者”,特指金星,即“黎明之星”。出处为《圣经》旧约中《以赛亚书》的第14章第12节。希伯来语为希伯来原文字为“הילל בן שחר”(helel ben-shachar),意思为发光的星,黎明之子,七十士译本将它译为古希腊语eosephoros,意为黎明使者即黎明时分出现的金星,又称启明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