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机制

自动停盘机制
熔断机制是指在股票交易过程中,一旦交易价格波动幅度不在所设置的熔断价格范围内,交易就会中断停止。直到价格波幅重新回到涨跌规定范围内,才能继续交易。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纽约的一次严重股市崩盘,为了避免股灾的再次发生,美国政府于1988年在《布兰迪报告》中提出了“熔断机制”。熔断机制的出现不仅能为股票市场起到一定的风险警示作用,也能给投资者提供一定的冷静时间,并且可以通过一定的制度约束股票市场和投资者的行为。此外熔断机制还能让信息更迅速更及时地传递,从而提高市场流动性[3][5]

历史

起源

1987年10月19日,美国纽约股票市场因一场崩盘导致股市遭受重创,而这次股灾所带来的损失直接超过了1929年10月29日的股市经济危机。为了规范股市并且防止历史重演,美国监管部门组建工作小组进行相关研究,之后于1988年发布了《布雷迪报告》,该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熔断机制。同年10月19日,纽约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设立了熔断机制,熔断机制由此产生[6]
最初美国推出的熔断机制只适用于大盘指数,并没有对个股指数并没有进行规范。直到2010年5月6日,因美国道琼斯工业指数开盘20分钟快速下跌9%,用来规范个股指数的个股熔断机制才被推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