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保险之一
商业养老保险(commercial endowment insurance)是被保险人在缴费期一次性或分期缴纳保险费,在自己年老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后由保险人负责给付养老金的一种生存保险。[2]商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并称为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3]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险种有传统型养老险、分红型养老保险、投资连结险和万能型养老险。[4]我国第一次政策性提及养老保险是在1991年6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作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补充。[5]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增长,商业养老保险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3]2017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对商业养老保险建设目标、实施路径等进行指导。[6]2021年5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决定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7]

含义与特点

含义

商业养老保险指投保人根据个人需要及经济承受能力,基于自愿原则缴纳保费,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达到一定年龄后领取保险金的商业人身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保费的计算基于精算公平原则,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带有投保人之间互助共济的保障性质和保费的储蓄性。[8]世界银行在1994年正式提出养老金“三支柱”理论,其中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是个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有效形式。[9][10]
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