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中国浙江省海宁市境内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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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英语: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Dongfang College)位于浙江省海宁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为主型应用型本科院校,是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院长是叶东惠[1][6]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05年1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过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基本办学条件、招生情况和教学工作进行的专项检查;2007年2月,经省教育厅核准,学院获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010年9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2013年4月,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复,浙江财经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同时教育部将学院名称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7]
截至2024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占地938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1000余人,有专任教师400余人,外聘教师150余人。学院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有34个本科专业,11个学院,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公共行政管理领域。[1][4]

历史沿革

1999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并于当年招生,是全省第一批被批准的八所民办二级学院之一。2004年6月,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3700余人。11月,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被教育部正式确认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