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

一种精神疾病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是一组常见的、病因不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大量研究表明其发病与遗传、神经生化以及社会心理等因素有关。主要表现为联想障碍(如词语新作、逻辑倒错性思维、诡辩症、矛盾思维等),妄想(被害妄想、关系妄想等),幻觉,情感障碍,行为障碍,动体验,意志减退等[1]。传统临床分型将精神分裂症分为偏执型、青春型、紧张型、单纯型、未定型、分裂症残留型、分裂症衰退型、分裂症后抑郁等。精神分裂症终生患病率约为1%,时点患病率(时点患病率是2016年公布的地方病学名词,在特定的一段时间内,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的患病率)和终生患病率的中位值分别为4.6%和7.2%,年发病率中位值为0.15%,男女患病率大致相等,90%的精神分裂症起病于15~55岁之间,发病的高峰年龄段男性为10~25岁,女性为25~35岁[1]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评估主要包括病史收集、精神检查、躯体与实验室检查、诊断指标和评估工具。治疗仍以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为主,且剂量和疗程足够。必要时进行电抽搐治疗,控制紧张症状群和兴奋冲动。在缓解期加强心理和康复治疗,以增加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和对疾病的认识,促进患者的社会功能康复,使患者及早回归社会[1]

命名

至少在公元1世纪,古代埃及印度中国希腊就有关于精神分裂症的症状描述,更多的研究和治疗记载始于19世纪中叶。法国的Morel(1857)首次应用早发性痴呆(demence precoce)这一诊断术语。Hecker(1870)将青春期发病,症状表现为愚蠢衰退的疾病命名为青春型痴呆。Kahlbaum(1874)将紧张症定性为在没有神经系统器质性损伤或变化的情况下,主要表现为全身肌肉紧张,并伴有特殊的精神症状的一类疾病。1896年,Kraepelin总结上述观点,将其命名为“早发性痴呆”。20世纪初,瑞士学者Bleuler(1911)通过全面系统研究后最终将本病命名为“精神分裂症”[1]
《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