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程与核技术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核工程与核技术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核工程类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2]
本专业培养能在核技术、反应堆、核电站、辐射防护及相关专业领域从事应用研究、基础研究、教学、管理等的专门人才;要求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数理基础和核技术、核电站工程等的专门理论,具有较深入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实验技能,掌握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的基础知识体系,掌握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包括工程制图、机械电工、电子技术、计算机等;要求了解本专业各方向的理论前沿、研究动态、应用前景以及相关技术、产业的发展状况,能够适应核技术、核工程、辐射防护等学科的发展。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核能及其相关产业、辐照加工、环境保护、核仪器开发方面工作。[1]

专业发展

中国高等学校的核工程类专业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为适应我国科技发展和国防建设的迫切需求而创建起来的新专业。[3]核工程与核技术源于上世纪50年代中期,为国家发展核武器培养寻找[yóu]燃料专业人才,目前拥有核科学与技术一级博士授权点,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示范项目等多个国家与省部级人才培养平台。[4]
本专业在1982年第一次开始进行了本科专业目录的全面修订和专业整顿。1993年7月国家教委正式颁布了新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本专业进一步进行归并为核技术(080503)和核工程(080504)两个专业。 1998年完成调整后本专业进一步合并为核工程与核技术(080502)一个专业。2010年教育部启动第四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工作并于2012年9月正式发布。新的专业目录总称为核工程类(0822),包括核工程与核技术(082201)、辐射防护与核安全(082202)、工程物理(082201)和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082204)四个专业,因此目前我国核专业按照此目录招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