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三明市下辖县
清流县,中国福建省三明市下辖县。[3]位于福建省西部,武夷山南侧。[1]:565地处北纬25°46′~26°22′,东经116°38′~117°10′之间,总面积1806.33平方千米。[2]截至2022年10月31日,清流县辖7个镇、6个乡,[4]县人民政府驻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 。[9]
清流县县境地势自东、南、北三面向中部和西部倾斜,[2]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暖湿润,夏季昼长夜短,冬季昼短夜长,四季分明。[1]:566秦,属闽中郡[11]明洪武元年(1368年),清流属汀州府[12]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属第九行政督察区[11]1963年5月,属三明专员公署。[11]1983年,属三明市[1]:565
清流县是历史之城,文化底蕴深厚,境内有福建最古老的古人类“清流人”化石遗址,与台湾左镇人”同属旧石器时代晚期智人[11]截至2022年4月,清流县共有62个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性项目52个。[13]主要景点有三明中华桂花文化园九龙湖风景区等。[8]
清流县是全国南方重点林业县、福建省农产品主产区之一,获“中国桂花之乡”“中国罗汉松之乡”“中国兰花之乡”“中国绿化苗木之乡”称号。[11]2021年,清流县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69517万元,居三明市全市第10位;人均可支配收入27320元,居全市第7位;三次产业比重为16.03: 49.54: 34.43。[7][6]2023年5月,被中国经济林协会评为“中国岗梅之乡”。[14]

名称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