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新区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综合功能区
国家级新区(state-level new areas)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以相关行政区、特殊功能区为基础,承担着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其行政管理体制分为三类,分别为政府型、管委会型、政区合一型。行政级别分为正厅级和副省级,其中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为副省级。[1][2][3][4][5]截至2023年,中国全国共有19个国家级新区。[6][7]
2023年9月25日至26日,首届国家级新区教育创新发展学术年会在天府新区天府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来自全国19个国家级新区、千余名教育工作者共同探讨国家级新区教育创新发展的有效路径。[6]国家级新区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引领全面改革开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产城融合和城乡一体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8][9]

成立背景

国家级新区始于1992年,1992年10月上海浦东新区成立,此后一直未再有新区设立。2006年,天津滨海新区升格为国家级新区,此后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甘肃兰州新区、广东南沙新区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四川天府新区南京江北新区江西赣江新区等陆续成立。[10]
至2017年底,中国至少还有9个城市新区已经提出,要打造国家级新区,分别是:武汉长江新区、合肥滨湖新区郑州郑东新区[11]南宁五象新区乌鲁木齐新区、沈阳沈北新区石家庄正定新区,以及唐山曹妃甸新区、杭州钱塘新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