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钟勋

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
李钟勋1946年5月生,吉林春人,朝鲜族,大专文化,珲春市文体局创评室主任,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吉林省戏剧创作中心创作员,吉林省延边戏剧家协会理事,延边曲艺家协会理事,延边艺术创作中心创作员,珲春市戏协会长。[1]

基本介绍

主要著作(作品)有大型喜剧《没毛的狗》、《光身神仙》,大型歌剧《红桃》,小品《已离婚的男子》等200多篇。其中,大型喜剧《没毛的狗》连续获国家文化部第二届"文化奖"剧作奖,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题材戏剧创作特别奖,全国第六届优秀剧本奖,东北三省第二届话剧节编剧一等奖吉林省第三届"长白山文艺"优秀奖,吉林省创作剧目一等奖,首届中国朝鲜族振兴杯"倍达文艺"优秀奖,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四届"金达莱文艺奖"。该剧也连续刊登在国家级《剧本》和《血染十字架》(朝文)、《长白山》等刊物上,参加过国际话剧研讨会,并应海外同胞邀请到韩国演出,在国内连续演出450多场,总收入突破100万元;大型歌剧《红桃》,大型喜剧《光身神仙》,歌词《我们家是花树》,小品《已离婚的男子》等作品获国家级创作奖,省级一、三等奖,州级特等奖二等奖。1993年省政府给予记大功1次,1997年当选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