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妇

二战时被强迫提供性服务的女性
慰安妇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下简称二战)期间,按日本政府及其军队之命令,被迫为日本军队提供性服务、被迫成为性奴隶的妇女。[4]
“慰安妇”一词来自日本语[5]是指在中日战争太平洋战争时期,被日军强迫成为广大官兵性对象的女性。[6]1932年,为了解决大量外派日军的性欲问题[7],日本海军在中国上海开始试探性地推行军队的性服务措施,并设立了4个海军指定慰安所。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日军有计划地掳掠妇女充当慰安妇,设立慰安所,慰安妇制度由此正式确立。在后来的战争实践中“慰安妇”制度不断完善,一直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才正式结束。[4]二战期间,世界范围内有至少四十万妇女被日军强征为“慰安妇”,日军通过俘虏、抢夺强征、欺诈诱骗等手段强迫妇女充当慰安妇。绝大多数“慰安妇”们处在饥寒交迫、超负荷劳作而得不到任何报酬的状态。她们不仅受尽屈辱虐待,丧失人格尊严,失去人身自由,还有可能随时随地被杀害。[8]这些受害者涉及中国(包括香港、台湾地区)、朝鲜半岛、东南亚各地、日本和少量在亚洲白人妇女。其中,中国是日军设立慰安所最多的占领地,中国的慰安妇人数最多、遭遇最惨。[4]
二战后,“慰安妇”问题被淡忘。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在一批学者和相关女权团体、人权团体的协助下,“慰安妇”的真相才逐渐浮出水面,日军对妇女施加暴力侵害的个别案例也受到审判。[9]而2007年,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和外务大臣麻生太郎对“慰安妇”问题公开否认。截至2023年5月,日本政府仍没有向广大遭受迫害和奴役的“慰安妇”给予赔偿和正式道歉。“慰安妇”问题也成为了二战中众多历史遗留问题中的一个。[10]

概念阐释

“慰安妇”一词来源于日本语[5]最新版本的《广辞苑》(2008年第六版)对“慰安妇”的定义是“在中日战争太平洋战争时期,被日军强迫成为广大官兵性对象的女性,其中还包括很多殖民地和占领区出身的女性”。然而“强迫成为性对象”,未能充分反映“慰安妇”的性质,混淆了性对象和性奴隶之间的关系,掩盖了日本犯下的罪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