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
农村商业银行(Rural commercial bank),简称农商行。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人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1]农村商业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要任务是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2]
2001年11月27日,中国第一家由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的张家港农商银行挂牌成立。2003年起,农村信用社改组成农村商业银行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开始逐步扩大至全国。[3] [4]截至2021年6月末,4个直辖市安徽、湖北等8个省份全部完成了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商银行。[5][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有1606家农村商业银行,[7]7.65万个农商行系统营业网点,分布在30个省级区域,[8]农商银行系统总资产约39.03万亿元(在银行业总资产占比约12.2%)。[9][10]

历史沿革

诞生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