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隆演

五代十国时期南吴君主
杨隆演(897年~920年)字鸿源,原名杨瀛,又名杨渭,庐州合肥(今安徽长丰)人,是吴太祖杨行密的第二个儿子,生母夫人史氏,五代十国南吴第三位君主。[1][2]
吴太祖杨行密去世后,杨行密长子杨渥即位,是为弘农郡王,自称吴王。南吴天[yòu]五年(908年),徐温张颢弑杀杨渥。张[hào]欲自立为王,徐温以众将未归心为由阻拦,并推杨渥的胞弟杨隆演即位称吴王,仍使用唐朝天祐年号。天祐十六年(919年),杨隆演即吴国国王位,自立为国,效仿天子制度建宗庙、社稷,设百官,改元武义,大赦境内。杨隆演在位期间,废除了吴国禁止百姓私藏兵器的律法,锻炼百姓熟悉战斗,并且组建民兵,预防盗贼来犯[1][3][4];但在政治上一直是权臣徐温父子的傀儡。杨隆演在位期间,一直是权臣徐温父子的傀儡,最终于武义二年(920年),郁郁寡欢而死,时年二十四岁,谥号宣王。其弟杨溥继位,[jiàn]号称帝,后追尊杨隆演庙号高祖,谥号宣皇帝(又作惠皇帝),葬于肃陵。[1][2][5]
北宋政治家欧阳修认为,杨隆演年少继位,徐氏专权,到建国称王时,都不是他的主意,因此常常怏怏不乐。[1]

人物生平

继位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