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

20世纪西方哲学思潮与运动
“现象学”(德语:Phänomenologie,英语:phenomenology)是由犹太裔德国人胡塞尔(Edmund Husserl)于20世纪所创立的一场哲学运动。胡塞尔现象学对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和存在主义哲学都有影响,还促使了伽达默尔解释学的诞生。[1]
一般认为,现象学通常有两种理解方式:作为哲学学科领域,或作为哲学史上的一个运动。[2]作为哲学学科领域,现象学研究“现象”:事物的外表或人类经验中的事物,也是人类经验中所体验到的方式,事物在经验中的意义。现象学从主观或第一人称的角度研究了有意识的经验。此哲学领域需要与其他主要哲学领域进行区分和联系:本体论(研究存在或事物)、认识论(研究知识)、逻辑学(研究合乎逻辑的推理)、伦理学(研究对与错的行为)等等。作为一场哲学运动,现象学是在20世纪上半叶由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莫里斯·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让-保罗·萨特( Jean-Paul Sartre)等人推出的哲学传统。[2]在这一运动中,现象学学科被视为所有哲学的适当基础,与伦理学、形而上学或认识论等相对。胡塞尔及其接班人广泛讨论了有关这一学科的方法和描述,这些辩论直到今天仍在继续。[2]

词源与定义

现象学是从第一人称视角研究意识结构的学科。它研究指向客体的意向性体验,这些意向性体验通过它们的内容、意义或表现来进行。现象学是哲学的一个学科,与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和伦理学相关。它已经存在了数百年,但随着赫塞尔海德格尔萨特等著名哲学家的作品在20世纪初开始流行起来,现象学逐渐成为独树一帜的学科。现象学是20世纪欧洲大陆哲学传统中的核心学科,而心灵哲学则发展成为以奥地利、英美为主要代表的分析哲学传统。现象学研究各种类型的体验,从感知、思维、记忆、想象、情感、欲望、意志到身体意识、具体行动、社会活动,包括语言活动。它研究意识经验的结构以及意识经验所需的相关条件。[2]

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