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连环杀人案

1988-2002年在白银和包头的奸杀案
白银市连环杀人案是指1988年至2002年发生在甘肃白银市和内蒙古包头市的11起强奸残害女性系列杀人案。[1]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高承勇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连续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其中年龄最小的受害人仅8岁。[2]
受限于技术条件、犯罪嫌疑人的反侦察意识以及谨慎的性格等,公安对案件的侦破难度很大,警方对白银市连环杀人系列案件的调查持续了28年,直到2016年8月才通过DNA技术在白银市一个学校的小卖部中抓获了高承勇。[1][3][4]
高承勇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由于警方较长时间未能破案,案件引起了较大的社会恐慌。高承勇作案后,白银市许多女性不敢穿红衣和独自上下班,[1][5][6]部分舆论还认为警察无能。[7]案件侦破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30日判决高承勇死刑,经最高院复核后,于2019年1月3日对高承勇执行死刑。[1][2][3]
2001年,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3],这起案件是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组织开展疑难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以来侦破的一起在全国影响巨大的案件;[8][9]是Y-STR方法(一种对精子的DNA的检测手段)在刑侦领域对重大悬案的首次成功应用,为其他案件积累了经验;体现了公安机关惩罚犯罪的决心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对其他潜逃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震慑;还是对被害人家属的一种告慰,更增加了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和社会安全的信心。[10]

人物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