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华(1503-1557)是明朝中期的一位大臣,出生于浙江慈溪。他于嘉靖八年(1529年)考中进士,后担任刑部主事,认严嵩为义父[1]。1555年(嘉靖三十四年)任工部侍郎时,他巡视东南防倭事宜,返朝后升任工部尚书,加太子太保,继而担任右副都御史总督江南、浙东军事。然而,他因筑正阳门楼不力,又因骄横失宠被黜,革职后病死。在追赃时,查出他贪污军饷十万四千石。赵文华曾是严嵩的亲信,但后来与其他官员发生冲突,他还排除了一些官员和一位重要的朝臣。他被指控收受贿赂、夸大战绩,并将禁宫用木材用于自己的私人建筑。他的行为引起了皇帝的不满,最终被罢免。虽然官方历史将其死因归结为疝气,但另一种说法是他自杀服毒。在官方历史《明史》中,他和严嵩都被列为“奸臣传”[2]。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