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议院

德国联邦最高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
德国联邦议院(Der Deutsche Bundestag)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立法机构的组成部分,与联邦参议院(Bundesrat)共同组成德国联邦议会,是唯一经民众直接选举产生的联邦国家机构。作为议会内阁制的国家,德国内阁需由联邦议院议员组成,因而联邦议院也是国家政治权力的中枢。[3][2][1][4][5]
德国联邦议院于1949年西德基本法颁布后成立,在人员构成上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其成员称为议员(Abgeordnete)。在直接选举中,得票率最高的政党或政党联盟获得多数议席,然后根据各州的分配,将议席分配给各个政党。议员按照政党归属进行分组,并在议会中投票。[6][2][1]
德国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每届任期4年。参加联邦议院的各党议员分别组成议会党团。[3]
德国联邦议院由联邦议院议长、全体大会、委员会三部分组成。联邦议院议长任期四年,因死亡、丧失议员资格、辞职而丧失职务。议长由全体议员以秘密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所有的议员都可成为候选人;全体大会由全体议员组成;委员会分常设委员会、调研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等。[6]

议会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