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四轮车

高尔夫球车等的改进型
低速电动四轮车并非以传统轿车为原型,而是多以高尔夫球车等为原型发展而来。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出台这类车型的标准,因此国内生产厂家们大都参考欧盟日本等国的标准设计,即同时满足车身尺寸小、车身重量轻、最高时速低等条件。
工信部于2009年6月制定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及与之相配套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规定,能够获得国家财政及科研项目政策支持的电动汽车企业仅限于“整车生产企业或改装类商用车生产企业”,能够获得公安部上牌、上路行驶的车辆仅限于目录所列车型。

概述

据了解:
欧盟规定:在不含电池的前提下,小型低速电动四轮车的重量不能超过400公斤;微型低速电动四轮车则不能超过350公斤。这类车型在欧洲不必参加NCAP碰撞测试,不必安装气囊,但需要满足对轮胎、喇叭、后视镜、安全带、灯具等部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