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业的组成和特殊群体
城市商业银行的前身是城市合作银行。虽然冠以“合作”两字,城市合作银行实际上也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性质,适用于《商业银行法》。1995年中国国务院决定,在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地方财政、企业入股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其服务领域是,依照商业银行经营原则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1]
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末,中国共有城市商业银行134家;城市商业限行总资产为31.72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例为12.57%;总负债为29.53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负债的比例为12.68%。各项贷款余额12万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9万亿元,在资产负债中分别占37.9%和64.4%。[2]

银行历史

城市商业银行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是在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是中央金融主管部门整肃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产物。自1995年全国第一家城商行——深市城市合作银行(现为平安银行)成立,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已迈向它的第20个年头。20年来,其队伍成员已壮大到134位,整体利润已完成40倍增长。至2015年6月末,全国134家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达到20.25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比例接近11%。主要经营指标超过全国银行业平均水平,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不良率持续下降,资产质量大幅提高,越来越多的城商行跨入全球银行业前500强序列。
截至2012年5月,全国共有的城市商业银行137家,营业网点近万个,遍及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截至2004年底,从业人员16.9万,生产总额约14552 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6.27%,占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的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