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4]在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5]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6]
2018年1月2日,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7][8]2018年3月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9]201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10]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11]2021年2月21日,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2]该文件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13]文件全文共5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14]同年2月25日,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国家乡村振兴局。[15]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重点工作。[16]
乡村振兴,关乎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影响着社会大局的稳定,加强党的领导是实现“三农”新发展的根本保障。[17]2022年是《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收官之年,在各地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下,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重大成就。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日益完善,农业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18]

背景

“三农”是国之根本,“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没有变,在新时期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重点和难度都在“三农”。加强“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落实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