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县衙

中国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的明代县衙建筑
叶县县衙位于中国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县城东大街。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a]二年(公元1369年),[1]是目前中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一座明代五品县衙建筑。[2]
叶县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现有建筑群由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1]由于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等级分明、保存完整,并融合了中国南北方建筑特点,成为中国古代县衙建筑中的精品。[3]
2006年叶县县衙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

历史由来

明初百废待兴,政权的稳固需要稳定的权力机关统一发布政令,因此在叶县城中需要建一座新县衙。明规定县分三等:纳粮三万石以下为下县,县令受七品;纳粮三万石以上为中县,县令受七品;纳粮六万石以上为上县,县令受六品。叶县当时所辖地域广阔,岁缴赋税十万石以上,加上叶县自古就是中原南北交通要道,因此叶县县衙自明初建立起就是五品县衙。[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