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烈堂

林烈堂
林烈堂(1876年9月7日—1947年6月20日),名朝玑,字烈堂,号少仪。他是雾峰林家顶[cuò]的领导人物,林文凤(仪卿)的长男,林献堂的堂兄。

人物生平

林烈堂曾任台中厅参事、州市协议会员。
1914年9月,林烈堂与堂弟林献堂商议创办学校,向时任台湾总督佐久间左马太提出申请。总督府以“自筹经费与校地”为条件,准许设校。林烈堂捐出台中市新高町百十八番地土地15,000坪,并召集辜显荣、吴德功、蔡莲舫、林熊征等中北部门阀士绅17人,在数月间募得248,820元经费,创立“公立台中中学校”(今国立台中第一高级中学),并在五位创立委员中担任委员长。
1936年4月27日,林烈堂与张焕[guī]林耀亭、林澄坡、郭顶顺等人邀请日本人共同创办“台中州私立台中商业专修学校”,即今台中市私立新民高级中学。林烈堂在1936年4月至1941年3月、1945年11月至1947年9月间,分别担任该校首任理事长和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