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梅命案

王嘉梅刑事案件
"王嘉梅命案”是指2008年4月27日王嘉梅被丁启泰杀害后被残忍肢解的案件。[2]
2008年4月26日晚,丁启泰到士高耍乐,期间吸食了摇头丸和市值500元的K仔,案发当日下午相约网名“KIKI”的王嘉梅性交[3]4月27日下午,丁启泰把王嘉梅带回石硖尾仁发大厦住所,丁启泰掐着死者的颈部达1至2分钟后感到迷迷糊糊,清醒后发现王嘉梅断气。[3]丁启泰发现王嘉梅死后短短5至10分钟,手起刀落先割喉放血,再肢解尸体并起皮削肉,在厕所冲走碎肉,再把人骨扔到猪肉档。[4]丁启泰随后再清理寓所拿走王嘉梅钱包内3400元,将王嘉梅的所有证件手袋手机等剪烂弃掉,至4月28日凌晨3时完成清理工作后睡觉。[2]
2008年4月27日,王嘉梅家人发现王嘉梅失踪后立即报案,警方根据王嘉梅生前电话记录,追查到丁启泰并于5月6日将他拘捕。5月9日从丁启泰住宅大厦水渠内收集样本,经特区政府化验师检验下发现内含人类组织,其DNA与死者吻合。[3]2009年7月27日,高等法院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丁启泰谋杀罪名成立,依例判终身监禁。[1]

案件背景

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