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

金朝末年“河北九公”之一
金朝末年大臣,河北九公之沧海公。

出身发迹

王福,生卒年不详。最初是河北义军,金宣宗时积战功,官至同知横海军节度使事、沧州经略副使。兴定元年(1217年),他派遣提控张聚、王进收复滨州和棣州,并以张聚代理棣州防御使、王进代理滨州刺史。不久,王福和张聚有嫌隙,张聚以棣州依附益都的军阀张林。
兴定三年(1219年)九月,王福向朝廷上奏沧州为重镇,希望选重臣担任经略使镇抚当地;朝廷顾念他带领义兵收复沧州,和张林、张聚相邻,知道他只是托辞要求担任经略使。之后他招集滨棣两州的人向朝廷传达音讯,要胁若不给他担任经略使,宋朝军队可能攻至,甚至招揽他加入宋军。金宣宗深以为然,正式任命他为本州经略使,并下诏叫他自行拣择副使人选,又遥授同知东平府事、权元帅右都监。[1]

受封沧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