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思本舰队

清朝后期组建的舰队
阿思本舰队,亦称英中联合舰队,计有中级兵轮三艘,小级兵轮四艘,造舰武器总经费计八十万两,是中国清朝同治年间,由清政府委任英国人成立的一支海军。舰队有七艘在英国购置的军舰,由英国海军上校舍纳德·阿思本(Sherard Osborne)为司令,船上六百名军官及水手俱在英国招募。舰队在1863年开到天津,但由于舰队的司令和清政府对指挥权、用人及花费等各方面皆出现严重分歧,最终双方解除合约,舰队解散,各军舰由阿思本带回伦敦拍卖。

背景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和英国、法国俄国分别签订北京条约。在新的国际形势下,英国开始倾向加强与清室合作,希望协助维持清室统治,同时加强英国对中国之影响。1861年,代理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国赫德(Robert Hart)向恭亲王奕䜣建议清政府讲买英国船舰,用以进攻太平天国,“克复沿海失守各处”。同年冬天,太平军攻陷绍兴宁波杭州,威胁上海。同时 又传出太平军亦可能购买外国轮船出海。于是清政府在1862年1月,决定和赫德商议购买英国战船及各种火器,募集外国水手军官。所需费用则按赫德之议,在各地海关税款中拨用。经过两广总督劳崇光的谈判,决定以白银六十五万两购买七舰,并委托时在英国之中国海关总税务司李泰国(Lay Horatio Nelson)在英国购买及招募人员。李泰国在英国得到政府的批准为中国成立舰队,并以曾在两次鸦片战争中到华参战之阿思本上校为舰队司令。为避免引致英国国内的压力,向外称舰队是为清政府缉捕海盗,更称之为英中联合舰队。

成立及解散

舰队最终在1863年成立,并在同年9月12日到中国上海,18日抵天津。不过舰队在刚成立之前,双方便已出现矛盾。原来所定之六十五万两在成军前已两次增加,先加至八十万,后再追加至九十二万。但更严重的问题是双方对海军的指挥、用人理解完全不同。清政府原意是由中国人为舰队统帅,英国人任副手,同时得挑选中国人上船学习。然而李泰国早于英国代表清政府与阿思本私自签订合同,内订明海军由阿思本任司令,阿思本只接受由李泰国传递,直接来自中国皇帝的命令;舰上所有人员的任用赏罚,由阿思本全权决定;船上只用洋人;要求中国海关拨一千万两作海军四年之经费,交由李泰国调用。当朝庭得悉各条文后,一时哗然。加上阿思本提出舰队直接攻入天京,触动了湘军的利益。曾国藩李鸿章曾国荃等对李、阿二人亦甚为不满,曾国藩曾提出阿思本“意气凌厉,视轮船奇货可居,视汉总统如堂下厮役,倚门之贱客”,“水陆将士皆将引以为耻”,曾国荃亦提出:“长江水师[qiáng]如林,无须轮船会剿金陵(天京)。”9月底,李泰国及阿思本抵达北京,与总理衙门争辩二十余日。最终二人在10月18日向总理衙门发出最后通牒,提出在四十八小时内接受其原来条件,否则“那就必需将这支部队解散”。清政府以“中国费数百万之帑金,竟不得一毫之权柄”,“中国兵权不可假于外人”为由,拒绝其要求,并照会英国:舰队取消。英国驻华公使及美国公使蒲安臣曾尝试调停亦不果。曾国藩说:“以中国之大,区区一百七十万之船价,每年九十万之用款,视之直如秋毫,了不介意。或竟将此船分赏各国,不索原价,亦足使李泰国失其所恃而折其骄气。”最后舰队解散,按负责调停的美国公使安排,各船返回伦敦拍卖;清政府付各军官水手遣散费,在事件中金钱损约为七十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