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伯温

明朝兵部尚书
毛伯温(1482 年~1545年 ),字汝厉,号东塘,江西吉水 (吉水县八都镇圳上毛家村) 人,祖籍浙江三[]明朝兵部尚书,将领。[1]
明武宗正德三年 (1508 年) 进士,任绍兴府推官嘉靖初年升为大理寺丞,误判李福达重罪被革职。嘉靖十五年(1536 年) 因明世宗欲图征讨安南,毛伯温被任命为兵部尚书。嘉靖十九年 (1540 年),毛伯温和平解决安南归朝,被封为太子太保。嘉靖二十一年(1542 年),毛伯温上书巩固边防被明世宗采纳。嘉靖二十三年(1544 年)秋,毛伯温被人诬陷发放边疆,途中被赦免还乡后不久病发去世。隆庆元年(1566 年),明穆宗给毛伯温恢复了官职,并赐予恤典。明亲宗追谥他为“襄[mào]”,明神宗下诏夸奖毛伯温功绩。[4][1][3]
毛伯温善于诗词,著有《毛襄懋集》十八卷、《平南录》,《东塘诗集》十卷及《毛襄悉奏议》二十卷。[4][1]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