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在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单位设立的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主要目的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一个科研平台,以解决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引进和技术攻关方面的问题。[1]
1985年5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科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报告的通知》正式批准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行博士后研究制度。1988年,博士后工作划转国家人事部负责,之后开始在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8年出台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规范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工作。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印发通知,对发挥博士后设站单位主体作用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2]截至2023年10月,已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338个,设站单位涵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3]
工作站的设立,由拟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机构人事部门组织初评后报人事部。经专家评议,由人事部审核批准。[4]在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培养人才,是我国博士后制度的创新,实现了产业链、技术链和人才链的有机融合。[3]

设立条件

流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