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女性主义

以穆勒为代表的思想主义
自由女性主义(liberal feminism)又译自由女性主义。[1][2][3]从18世纪到20世纪60年代,女性运动的主导倾向是跟随着自由主义传统的,它关注女性的个人权利和政治、宗教自由,女性的选择权与自我决定权。[4][5][6]法国革命的自由平等博爱口号、美国革命的人人生而平等口号是女性运动的主导思潮,天赋人权,主要是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的诉求也是女性运动的主要诉求。[7][8][9]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直接面对的严酷现实是女性被全面排除于社会生活之外,它为将女性包括进社会生活奋斗了200多年。[10][11][12]它认为,社会剥夺了女性的平等权利这一点是不能容忍的。[13][14][15]女性无论是作为一个群体还是一个个人,都应当享有与男性相等的权利。[16][17][18]它主张将过去大多仅仅与男性连在一起的与个人自由和社会平等有关的价值扩大到女性中间。[19][20][21]

内容

概括地说,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基本观点是:理性,公正,机会均等和选择的自由。
首先,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早期的代表思想是提倡理性,向传统的权威质疑,其背景是法国大革命和西欧的启蒙运动。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思想脉络发源于十六、十七世纪的社会契约理论。这一理论依据人们具有同等的理性潜能这一假设,主张人人生而平等。在自由主义的思想传统中,平等主要被解释为机会均等。早期的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代表人物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泰勒和穆勒都属于这一思想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