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国务院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职能部门。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恢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1979年1月正式组建。199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明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务院管理民族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问题的政策法规,加强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在以后国务院历次机构改革中,都保留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杨静仁、司马义·艾买提、李德洙、杨晶、王正伟先后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杨静仁、司马义·艾买提、李德洙、杨晶、王正伟、巴特尔先后任中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