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来水公司

公司
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水)是台湾的主要自来水供应机构,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部管理的国营事业。除了大台北部分区域由台北自来水事业处负责,以及金门、马祖地区由当地自来水厂负责外,台湾本岛与澎湖的自来水供应均由台水负责。

历史沿革

台湾自来水公司的前身可追溯至1954年,当时台湾省政府仿效英国等国家实施区域给水制度,以统一规划和统筹台湾的水资源与自来水供应。1972年12月16日,蒋经国院长在行政院会议中指示成立全省性的自来水公司,以有效发展台湾各地的公共给水。随后,1973年4月1日成立了“台湾省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并于1974年元旦正式成立台湾省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将当时台湾省辖区内共128座自来水厂分三期整并。到1976年3月1日,台湾省各地自来水厂的整并工作全部完成。1979年7月1日,随着高雄市升格为直辖市,台湾省自来水公司的服务范围扩展,但仍保留原名。1999年,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后,台湾省自来水公司改隶经济部,成为准国营事业。2007年5月,公司更名为“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并正式纳入经济部国营事业的编组之中。

组织

台湾自来水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总管理处和多个附属单位。总管理处下设有企划处、工务处、供水处、营业处、财务处、材料处、水质处、工安环保处、资讯处、行政处、人力资源处、会计处、政风处、发包中心和漏水防治处等部门。附属单位包括台北办事处、区管理处(共13区)、区工程处(共3区)和区水表修理场(共2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