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八红旗手

全国妇联给优秀女性颁发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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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八红旗手,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工作组织在三月八号国际妇女节颁发给优秀劳动妇女的荣誉称号,其表彰对象均是各个时期为国家建设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妇女典型,是全国专项表彰妇女先进人物的最高荣誉。[2]
1960年,在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50周年之际,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开展了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活动,2013年以来,共授予了123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4585名全国三八红旗手,2625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3月)[3][4]
2024年3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决定,授予黄会林等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授予王殊等30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清华大学附属小学等200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4]

历史发展

1960年,在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50周年之际,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开展了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活动,在全国范围内表彰了近1万名妇女先进人物和以妇女为主体的先进集体,并分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的光荣称号。“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一度停止。1979年,这一工作重新得到恢复。1979年和1983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分别进行过两次万名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表彰活动。其它各年,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表彰,数量不等。2004年始,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国三八红旗手的宣传,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开始了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从本届和往届全国三八红旗手中评选10位,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