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五部

盛京五部
盛京五部即清留守沈阳的户、礼、兵、刑、工五部,是清朝时期的政治机构。清朝定都盛京后,入关迁都北京,盛京则保留了陪都的地位。盛京五部最高职务仅为侍郎,未设立尚书。

历史沿革

清兵入关后,各官署迁往北京,以内大臣镇守沈阳,称盛京。顺治十五年(1658年),盛京置礼部,次年置户部、工部。清圣祖康熙元年(1662年)置刑部,三十年置兵部,并置侍郎以下各官,成盛京五部。由于北京仍负责盛京官员的任免,盛京并未设置吏部,其他行政事务均由盛京五部直接管辖。雍正八年(1730年),曾置尚书一员总管五部,旋废。光绪初,命盛京将军兼管兵、刑二部,三十一年(1905年)又兼管五部,不久废五部,原管事务归盛京地方官管理。雍正年间曾有官员提出整并盛京五部,但五部到光绪年间才正式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