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政府的工作部门
厦门市公安局是厦门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成立于1949年10月22日。最初下设6个科、6个分局、16个派出所,共有569名民警。[1][3]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的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二)负责预防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