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2号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8年8月11日签发的命令。
第70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是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所做的决定。

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2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已经2018年7月4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