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

原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画家
刘星,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博士,陕西省中国画研究院副院长,陕西省美术博物馆学术委员会委员,陕西国画院特聘画家,陕西省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委员,中国武警工程大学客座教授,陕西理工大学太原师范学院等校兼职教授,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艺术成就

擅长国画山水、花鸟书法与理论研究。出版的专著有《传统艺术精神的守护与超越》、《论中国画的艺术精神》,并多次在《文艺研究》、《美术》、《美术观察》、《国画家》等专业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及评论。作品经常驻机构参加全国、省级专业书画展及国际交流展等。陕西省美术博物馆、烟台美术馆、陕西省图 书馆等单位收藏其作品。有书法作品被王顺山国家森林公园等风景名胜摩崖刻石。
刘星[原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画家]

艺术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