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yǎn]州府是明清时期山东省设立的一个府级行政区,治所为滋阳县。明洪武十八年,兖州被升格为兖州府,清朝沿用至民国时期被废除。[1]《兖州 府志》是一本描述于慎行在万历十八年期间的见闻的相关书籍。[2]元朝时期,兖州属于济宁路,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兖州升为兖州府,共辖23县及4州,[1]辖区范围基本上相当于今日山东省南部。 历史沿革
清因明制,仍称兖州府,属兖沂曹济道,并为道治所,仍领四州二十三县。雍正年间(公元1723—1735年),沂、曹、济宁、东平四州直隶于省,先后割县十三,不再领州,只领滋阳、曲阜、邹、泗水、滕、峄[yì]、汶上、阳谷、寿张十县。金乡、鱼台、嘉祥归济宁州;东阿、平阴、东平州归泰安府;曹州、单县、成武、曹县、定陶、巨野、郓城建立曹州府;沂州、郯城、费县建立沂州府。民国初,废兖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