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法

宗教法
宗教法是指基于宗教传统而导出的道德及伦理准则,它不依赖于个人的国籍或住所等世俗因素。这种法律体系认为“神的话语是法”,并在多个宗教中存在,例如犹太教哈拉卡伊斯兰教的沙里亚法规、基督教的教会法典以及印度教法。这些法律体系都是指“遵守之道”。在基督教中,教会法典仍然存在于某些教会社群之中。由于宗教法认为神的话语是不可更改的,因此法律中的宗教含义是不可易的,不可以被法官或政府修改或制定。然而,宗教法并不可能提供一个周全且详细的法律体系。例如,在古兰经中虽然有一些法条,但它们仅作为经由解释产生更进一步法律的根源。

词语释义

宗教法主要被包含在被称之为教法学的法学领域之中。犹太教中的摩西五经,即旧约圣经中最初的五部经典,包含了犹太法的基本条文,并被一些以色列社会所采用。哈拉卡是一部概括了一些塔木德经注解的犹太法法典。在以色列,法律允许诉讼当事人选择是否使用宗教法。教会法典主要被罗马天主教会、东方正教和普世圣公宗的神职人员所使用。直到18世纪,沙里亚法规的一些元素仍然可以在伊斯兰国家的法律体系中被发现,如奥图曼帝国的玛雅拉法典。但在1940年代中期,各国的法律开始引入许多现代概念。到了现代,沙里亚法规在大多数国家的民法习惯法中只是非必要的补充,尽管沙特阿拉伯伊朗的整个法律体系仍基于沙里亚法规。从1970年代开始的伊斯兰复兴运动,其重要诉求之一为恢复沙里亚法规,这已产生了大量文献,并对全球政治产生了影响。